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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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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4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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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


1.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2.英语复试成绩和专业复试成绩按学校规定计入总分,不划定合格线。

3.逾期不报到者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。对弄虚作假者,不论何时,一经查实,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、录取资格、入学资格或学籍。入学后3个月内所有考生还将进行全面复查,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。

4.开学后组织体检工作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,已报到的取消录取入学资格。

5.根据公布的国家计划数,考生严格按最终总成绩排名,总成绩相同者,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名;若初试成绩仍相同,则根据实际录取情况采用专业复试加试。按照最后排名情况顺次录取。

总成绩(保留2位小数)=初试总成绩(折合为百分制)*70%+复试总成绩(折合为百分制)*30%

复试总成绩(保留2位小数)=外语复试成绩(满分30分)+专业复试成绩(满分70分)。